第三百二十八章:野稻

车队暂时摆脱了聚落人,颜乐乐也渐渐在王河的精神力发动下稳定了情绪,车队再次被能力隐藏了起来,车速也渐渐降了下来。

撤离点很快就到了,因为之前并不知道会遇到麻烦,所以挑选的地点是相对平缓的开阔地带,但是无险可守,附近也没有可以充当掩体的建筑或者树林。

这样的地点很不利与防守,只能另选位置,新的地点既要有易守难攻的地形和防御掩体,还要有能提供直升机降落的开阔地带,同时需要远离尸群,但是挑来挑去,符合条件只有一个地方。

石塘县内的粮库。

石塘县内没有丧尸,至少旺财身上的拍摄装置,没拍到有类似的身影,县内的粮库很多,有些规模较小的粮库外面,有狭窄的街道和民房,可以用来布置防守。

粮库内的粮仓,也可以布置防守阵地,粮仓间的巨大空地能够降落直升机,如果聚落人攻了进来,只需要防守到直升机到来,马上就能撤退到粮库内。

粮仓上的防守人员居高临下非常适合瞭望警戒,可以起到预警的作用,撤退时也可以负责掩护,直到全部登机后再撤离。

时间不允许他们优柔寡断,没有比这更合适的撤离点了,王河当机立断,留下一台汽车,在车顶做好标记后,全员马上行动进入石塘县。

在颜乐乐的能力和旺财侦查的辅助下,车队到达预定地点毫无难度,甚至在没有引起聚落人的注意的情况下,在预定地点快速构筑好了基础的防御设施。

王河站在一个粮仓的仓顶,看着周围奇怪的景色,从进入石塘县的边界,他就发现了一个怪异的现象,只不过一直在忙碌,没有时间去思考。

等布置好防御阵地,各就各位开始漫长的等待直升机接应的时候,王河这才重新想起了自己的疑问,这个石塘县太诡异了……

首先,进入石塘县后,就没有见过或者听到任何一个活着的动物,也没有任何一具尸体,哪怕是残破的丧尸尸体,有点干净的可怕。

其次,整个县都覆盖了一层土,不论是道路,还是院落,只要是平整的地方,都有一层厚厚的土壤,不是尘土,而是土壤,有三十公分以上的厚度。

且土壤里全部都生长着同样的植物,王河不认得这是什么植物,看上去很像农村田里种的庄家,但他对农作物的了解也仅限于此,除非到了丰收的时候,结满了果实,否则他连玉米和高粱都分不清楚。

如果说长满了绿植并没有什么稀奇的,但是放眼望去,静悄悄的整个县里,全是光秃秃的死树,干枯枝杈的灌木丛,以及遍地的干草,唯一活着的生物,只剩下了这一种植物。

车顶、房顶,只要是平坦露天的,就全部就是绿油油的一片,就像是一副旷世绝美的写实油画,而作者是一个努力创作,却只会画一种植物的孩子。

诡异,是王河对这个小县城唯一的形容词,朝阳和煦的挥洒在盎然的绿色海洋之上,晨风吹动的沙沙声,是这异常安静的小县城唯一的乐符,本应该让人心情舒缓,却透着背后发凉的诡异感。

“这好像是稻子。”队伍中不乏务农一辈子的农民,他们在王河的询问下说出了自己的看法。

“就是好像有点不一样……”另一个捕奴队的成员说道:“这杆子明显粗很多,叶子也大,个头也高。”

“你们也没见过?”王河原以为这是当地特有的一种植物,常年和农作物打交道的本地人应该一眼就认出来才是,没想到四五个人均是摇头称第一次见。

“有点像野稻子……”一个经验相对丰富的中年汉子,连根拔起一株植物,植物的根系非常发达,包裹着一大块土壤,他抖了抖根上面的泥土,仔细观察了一会,才随手丢掉。

“是稻子错不了,和野稻十分相似,以前种野稻经常用根茎扩种,样子很接近,只不过这个品种的我没见过,硬要说区别的,这种野稻更强壮,比以前我们培育的还要适应力强。

普通野稻少说也能长到一米五高,这个变异品种目测最低不会低于两米,而且从环境来看,耐旱性更强,就是不知道产量怎么样……”

“你原来是做什么的?”王河看着这位名叫孙克州,越讲越兴奋的中年汉子,暗想自己可能捡到宝了。

孙克州挠挠头,憨憨的笑道:“岭南农科院的,就是给育种部门打打下手。”

“不错!”真是瞌睡送枕头,云顶城严重缺乏各类科技人才,此次岭南之行也没有找到一个搞农业的专家,没想到自己身边就有一个。

“进宝,一定要保证孙克州的安全,一会优先他撤离!”

“知道了主人!”进宝半弯着腰领命,周围的人也纷纷投来羡慕的目光,这孙克州之后算是要平步青云了。

茂盛的野稻倒是很好的隐藏了人的踪迹,人们把需要撤离带走的物品集中堆放在粮库内,然后将车辆封堵住路口,将随处可见的野稻堆积在车顶上,伪装成原本就属于这里的样子。

而所有的战斗人员,将枝叶草茎插的满身都是,然后分散隐蔽在各处,只要随意一趴,就完全看不出来哪里有人,完美的融合在了环境里,从远处观察,更本看不到这里居然有一百多人。

唯一美中不足的,不知道是谁,竟然把八个小猪崽也带上了,突围时太过仓促,王河完全没有注意,或许是苦日子过的太久,变异猪又太好吃了,舍不得就这么丢掉,母猪太大带不走,就把猪崽给带上了。

进入石塘县后,这些猪崽就一直焦躁不安的嘶叫,尤其缺乏了母亲的安慰,小猪越叫声音越大,越叫越凄惨,让本来就紧张的气氛,越发的焦灼起来。

就在这时远处开来一台拉土方的大卡车,车斗子里站着几个人,看装束就是聚落人,两名手持阿卡47,站在车斗前方,四处张望巡视,剩下的四个人,沿途从车里搬起什么扔下了车。

王河生怕猪叫声引来聚落人的注意,忙下令杀猪,看守人员也知道事态紧急,拔出骨质砍刀就捅,一头小猪应声而倒。

正待去解决掉其它的,岂料,小猪也不傻,一看兄弟死了,登时挣扎的乱成一团,连撞带咬甩开人类,四散着向周围跑去。

人的速度哪能追得上它们,而且动作太大怕是会被聚落人看到,好在野稻都有半人高,如果不仔细看,根本看不到微风拂动的植被下,有东西穿行而过。

但还是有一头猪崽直奔着卡车就冲了过去,关键时刻,以人类听来并没有多大声的一声低呜响起,所有的猪崽马上停下了脚步,竟是小心翼翼的慢慢退了回来。

七头猪崽磨磨蹭蹭的回到粮库,齐刷刷的趴在昂首挺胸坐在地下的来辐面前,那战战兢兢的模样,显然是被来福的兽王威压给镇住了,像是知道自己犯了错,虔诚的等待着兽王的制裁。

来福看也不看它们,它的目光永远都追随着蹲在粮仓仓顶上的主人,见王河没有任何的表示,也就没有再过多的苛责,又一个低呜,就让猪崽们乖乖的回到了原来的地方,安静的趴在那里,不再发出一点声音。

看到的人都暗暗称奇,对王河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,比起岭南内城,那些贪生怕死,享受着荣华富贵的大人物们,这位军团长大人有着明显的区别。

实力强劲,每战必身先士卒,对敌人心狠手辣,对自己人十分的优待,连养条狗都这么霸气,训练的如此通人性,仅凭眼神就能做到如臂使指。

难怪进宝大哥……不对,应该是进宝二哥,心甘情愿的做他的狗,毫无怨言的抛弃已经到手的地位和财富,也要带着大家义无反顾的反出岭南,跟着他北上。

这时候大家也早已知道为什么叫来福帮,为什么王河曾说过自己只是代帮主,原来帮主其实就是那条叫来福的战犬,不过没人计较他那一点都不好笑的恶趣味。

实力为尊嘛,来福的战斗力毋庸置疑,除了王河谁敢在它面前大呼小叫的,惹怒了来一口,任谁在来福的嘴里都得众生平等。

所以,有条狗当老大,其实也挺好的……

王河没有那闲工夫去猜众人在想什么,死死地盯着那台卡车,终于他也看清了卡车在向下扔的是什么了,那是一具具的尸体,是昨夜被王河等人杀死的聚落人的尸体。

难道说聚落人费尽心思抢回尸体,就是为了把尸体丢在这里?还没等他想明白聚落人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的时候,无线电对讲机里,进宝小声说道:“主人!你最好看看这里。”

王河闻声望去,五十多米之外,虽然距离有点远,但以他的视力照样看的清清楚楚,刚才被杀死的猪崽尸体,竟然在短时间内就已经开始了腐化。

猪崽的尸体甚至都没有出现尸僵现象,伤口竟然就已经出现了绿色的斑块,口鼻流出暗红色的**,尸体快速的膨胀变形,又急速的出现了腐烂液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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